广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 工资低于1100元可免交

小编焦点81

摘要:广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 工资低于1100元可免交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时23分报道,广州公积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将于6月至8月开展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调整广州市区收入低于1100元的住房资低个人可免缴公积金。

  据最新通知,金缴交自2010年7月1日起,存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于元由2008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09年月均工资总额。可免但由于统计部门尚未公布广州2009年职工月均工资数据,广州公积因此暂沿用2008年标准,调整待数据公布后再调整。住房资低因此,金缴交新缴存年度中,存工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于元2008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3780元×5=18900元。可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超过上限的广州公积,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需注意的是,缴存基数超过职工月均工资3倍、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超过12%的,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广州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公积金中心表示,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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