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消费提示: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得标识“食品”或“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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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针对近期群众来信反映关于槟榔及槟榔制品的食品消费问题,6月7日,福建发布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消费提醒广大消费者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属于食品,提示请谨慎购买。槟榔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指出,及槟根据相关规定,榔制槟榔未被批准为新食品原料,得标未纳入按照传统既是识或食用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属于食品;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得以任何语言文字、食品图形、福建发布符号及其他方式标识或介绍为“食品”或“食用”;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消费槟榔及槟榔制品;电商平台不得以食品名义展示、经营槟榔及槟榔制品,提示不得明示或暗示槟榔及槟榔制品可食用;食品经营区域内不得混放槟榔及槟榔制品;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槟榔食品经营者不向未成年人宣传和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及槟

此前,福州中小学校园周边曾出现售卖槟榔的现象。为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学生们健康成长,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鼓楼区人民法院,赴福州市融侨小学共同开展“向槟榔说不,为健康护航”普法活动。活动中,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的工作人员从专业角度出发,给同学们普及了槟榔的概念、种类及其危害。详细的调查数据和形象的图文,给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向槟榔说不,为健康护航”普法活动。资料图片

责任编辑:张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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