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日前,规范工作记者从宝兴县检察院获悉,提前2020年以来,介入宝兴县检察院提出“三步走、引导四举措”工作思路,侦查从明确适用案件范围、规范工作完善介入程序、提前形成责任倒逼机制、介入具体引导侦查方法四个方面完善措施,引导进一步规范该院的侦查提前介入侦查工作。
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提前介入,规范工作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提前有利于保障证据“三性”,介入提高审查批捕与审查起诉效率。引导
具体工作中,侦查宝兴县检察院明确提前介入案件的范围。为了提高办案质效,提高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效率,该院以构建多元化标准体系为目标,明确介入案件的范围为: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影响范围波及全市、全省或全国范围;案件量刑较为严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案件较为复杂,例如新型犯罪、罪名不明晰案件等;刑事政策规定的涉黑涉恶案件、未成年人案件等。
完善提前介入程序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过早介入侦查,检察人员难以有效梳理案情,对需要采集的证据难以准确判断;介入较晚,侦查工作已经开始或者快要结束,时效性证据难以复原,提前介入工作目的难以实现。因此,宝兴县检察院确定提前介入侦查最合适的时间为侦查机关发现立案线索,采取具体侦查措施之前。
加强对提前介入行为监督。宝兴县检察院要求必须对提前介入行为进行限制,防止其过度扩张削弱侦查权。同时规定检察机关要注重对自身介入行为的约束,将介入行为定性为“建议”而非“意见”。并明确如果因为提前介入行为造成办案过程中出现错误,负责介入工作的检察人员需对出现的后果负责并计入绩效考核,以此形成责任倒逼机制,规范提前介入行为。
宝兴县检察院还通过切实提升自身理论和实践能力、端正法律监督者的执法理念、善于精准发现案件中关键问题、综合各种条件做好引导取证四项举措,扎实推进引导侦查取证工作。
樊兴慧
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