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法院:快速调解十起涉农民工劳务报酬纠纷案

小编焦点81

  本报讯  日前,雨城院快雨城区法院多营法庭成功快速调解十起涉及农民工劳务报酬纠纷案件。区法

  近日,速调涉农雨城区法院多营法庭受理了原告李某某等农民工诉被告曹某某、解起纠纷卢某某劳务合同纠纷十件案件。民工收到案件后,劳务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立即电话与二被告联系,报酬向二被告送达法律文书,雨城院快并了解相关情况。区法

  但在送达过程中,速调涉农二被告均不配合,解起纠纷互相推诿,民工曹某某称在西藏务工,劳务不方便签收法律文书,报酬近期也无法参加诉讼,雨城院快卢某某亦称在甘孜州务工,不能到庭参加诉讼,且应由曹某某承担责任。承办法官介绍,案件起因系被告曹某某与卢某某于2019年合伙在甘孜州德格县承包了两户居民房屋的修建工程,并组织了原告李某某等十余名农民工在该两处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曹某某与卢某某各自收取了部分工程款,因双方对款项的分配产生争议,故均不愿意向原告等人支付劳务报酬。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多次电话向二被告作法律释明工作,并告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卢某某终于同意到庭参加诉讼并解决问题,曹某某也愿意委托其妻子穆某某代为处理纠纷。因曹某某远在西藏,待授权委托书邮递回雨城区需一定期限,为了尽快解决纠纷,承办法官通过微信方式与曹某某联系,在核实其身份并确认其希望委托妻子参加诉讼的意愿后,承办法官向曹某某提供了委托书模板,由其亲自书写后拍照上传,以此快速完善了委托手续。

  为快速处理该系列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没有按照一般的步骤排期开庭,而是通知双方到庭参加调解,通过大量调解工作组织双方逐一核实务工天数、借支情况等,确定了十名原告的劳务费用,并确定了付款时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从立案至双方达成调解,案件仅用了7天时间,依法快速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雨城法院 本报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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